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德國哲學家黑格爾曾說,民主化的過程是由獨裁統治到少數統治,然後到民主社會三個階段。
政治改革的歷史意義不在於計較民主制度的形式,
而在於「尊重個人自由意志的民主社會」。
台灣已經卻了力自由經濟與民主政治,
但若要進一步進行民主社會的改造,推展到每一個角落,
就必須貫徹主權在民的理念。
如果代議制有不足之處,就必要以直接民主的方式來彌補。
新時代的國家意識與社會意識,
是互為一體的表裡關係。
唯有建立健全的社會,
才能邁向正常的國家。
那麼,何謂健全的社會?
就是透過「公民」意識的結合,
所組成的共同體。
又何謂「公民」?
能夠將自身的社會正義感和道德感,
建立在「公」與「私」的分別上,
這樣的人就是公民。
台灣是小國,
正因為是小國,
如果不能將道德的訴求變得更精煉,
就無法在以利益為導向的國際社會中生存立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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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千三百萬台灣人民,
一定要努力建立起能夠相互尊重個人自由意志的民主社會。
與此同時,還要讓每個個體能夠融入由「公民」組織的共同體當中。
唯有如此,新時代的公民意識和共同體意識,
未來必然能夠取代消極又保守、受限於小圈圈且彼此對立的「族群意識」。
這些「新時代的台灣人」在健康的土壤裡扎根、茁壯後,
成熟的民主主義也將根植於台灣。
民主台灣的存在,對於亞洲民主陣營的擴展來說,
無疑是最值得信賴的橋頭堡。
建設民主台灣的意義,不僅針對台灣一國而已,
對這各地區的各個國家來說,
也都是最好的亞洲智略。
民主台灣的存在本可以照亮亞洲的未來。
~李登輝《新.台灣的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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