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mum-wage-poor-2.jpg

Illustration by Nick Anderson 

 

雖然傳統上大家都會認為工會擁有獨占性權力,可以左右薪資的競爭結構,歷來也遭受諸多批評,經濟學家卻很少承認雇主在某些情形下握有對等的權力。

雇主握有武斷的權力,而勞工和工會的權力則與之抗衡,這是一般人普遍的看法。用經濟學家的話來說,工會的獨占性權力邏輯上對應雇主的買方獨占力。所謂買方獨占(monopsone)的情形,意指某項財貨只有一個可能的買家,相對地,獨占(monopole)意指某項財貨只有一個可能的賣家。

一個獨占市場下的賣家會選擇把財貨價格定得比市場競爭價格高,就算這樣會造成客人購買的數量減少;同樣地,在買方獨占情境下,買家也會選擇只付出比市場競爭價格更低的數字,即便供應商願意售出的財貨數量會減少。

就勞動市場而言,一位處於買方獨占情境的雇主,會訂比市場競爭薪資價格更低的數字,不再呼是否會影響一些勞工的勞動意願,也不再呼是否會導致就業量下滑

如果情況確實如此,這對重分配政策有很重大的影響。

首先,藉由移轉性支付來改善受薪者的生活會變得不符合經濟效率。因為,雇主會藉機會降低薪水,使這些移轉性支付最終還是會被雇主拿走。此時,符合經濟效率的重分配措施,應該是要從提高法定最低薪資著手,讓雇主所付的薪資,接近市場競爭價格。如此一來,也可以提升勞動供給和整體就業水準。

這和我們習慣的看法不同,直接重分配此時會比租稅重分配有用,因為直接重分配有助於恢復勞動市場的競爭均衡。接下來,租稅重分配就可以接棒,進行下一步的重分配。這是最理想的重分配,一方面可以改善受薪者的生活,另一方面又能減少失業,還不用花費稅收的一分一毫!

為何雇主會有買方獨占力?原因在於人力資本的特定性,也就是勞工某種程度上不得不繼續為同一個雇主提供勞力。更廣泛地說,原因在於有些勞工欠缺地理移動能力(無法到國外工作)或是缺乏其他工作機會的資訊(資訊不對稱),導致他們對雇主百依百順。原因也許更簡單,買方獨占可能是來自一大群雇主相互合作,或甚至所有雇主都形成結盟關係,訂定他們自己想要的薪資標準,不用擔心其他雇主用更優渥的薪水搶走員工。

不過,認為資本家聯手制訂薪資這種說法,難以從實證資料得到證明。...但這告訴我們一件事:如果要解釋這些具體事實,雇主具有買方獨占力的假設,顯然不是合適的模型。

然而,即使買方獨占不能解釋薪資不均的整體變化,也不代表在某些地區不會出現買方獨占的現象,尤其是在一些教育程度和地理移動能力都不高的勞動市場

從1990年代初期開始,美國就有不少相關的研究問世,重新開啟這場辯論,其中最值得一題的便是卡德(David Card)與克魯格(Alan Krueger)1995年出版的著作。他們根據1980年代和1990年代美國各州在不同時期所訂定的法定最低薪資,提出集聚說服力的研究成果。他們指出,最低薪資調升對就業量的影響一般而言是正面的,儘管十分微小。其中最廣為人知的就是他們針對紐澤西速食業的研究:他們發現自從該州於1992年提高最低薪資後,當地的整體就業量也跟著提高(Card and Krueger, 1992, CH2)。

經濟學者凱茲(Larry Katz)也做過相關研究,他在柯林頓總統第一任任期內曾經是勞動部的「首席經濟學家」,其研究確實影響了柯林頓,讓他決定在1996年將聯邦最低薪資從時薪4.15美元,提高到5.2美元,相當於提高了20%已上。在此之前,聯邦最低薪資的購買力在1980到1990年代初期這段期間內,下降了25%。

不過,提高最低薪資為何能夠帶來這樣正面的效果,確切的原因可能仍在爭論中。會不會就像最簡單的買方獨占理論所說,原因可能是低教育程度人口欠缺地理移動能力,所以他們只能默默接受在地速食店龍頭所提出的薪資,因此最低薪資提高後,不但沒有造成勞動需求減少反而還吸引更多年輕的低階勞工投入勞動市場?其他一些研究則認為,就業水準的提升,主要是因為最低薪資的增加,吸引了教育程度較高的年輕人,促使他們離開高中,占走教育程度較低年輕人的工作(Neumark and Wascher, 1994)。

無論如何,如果最低薪資低到像1980年代末期到1990年代初期美國的水準,低階工作就會變得非常缺乏吸引力,此時只要最低薪資開始提高,就會造成勞動供給回溫,就業水準也會改善。進一步來說,如果地方勞動市場有可能形成買方獨占,甚至只要人力資本的特定性有可能形成買方獨占,這個理由就足以支持國家訂定法定最低薪資。如此一來,即使買方獨占,雇主也無法過度剝削勞工。

(衛城)0LBB0019 不平等的經濟學 正封300dpi.jpg

arrow
arrow
    文章標籤
    皮凱提 經濟學 貧富不均
    全站熱搜

    讀書共和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