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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6008  

某個星期日,我去台中演講,

孩子們的爸爸週末帶他們去新竹露營。

 

演講結束,我匆匆趕到新竹跟他們會合。
我肯開心見到兩天不見的孩子們,
於是興致勃勃地轉頭問坐在後座的女兒:

「好玩嗎?你們這次有去玩滑水道嗎?」

但是女兒卻低頭看著她的腳,完全沒有理我。
她不動如山,眼也不抬、嘴也不張。

後座一片靜默。
我連續問了三次,都得到一樣的結果。
空氣似乎凝結,連坐在旁邊的朋友小孩,
都尷尬地盯著我和女兒,
一副「看你們什麼時候會吵起來」的表情。

所有人都不明白,
女兒為什麼故意不回答我的詢問?
然而,她仍然低頭看著她的腳、不理不睬。

我被澆了一頭冷水,心理當然十分不悅,
於是我回頭坐好,無奈地聳聳肩說:

「好吧!既然你不想理會我的關心和問候,那就算了。
媽媽不會再問了。
不過我要告訴你,『裝作沒聽到』這種行為,
十分不禮貌,讓人感覺很不舒服。」

女兒聽到我語氣不悅,才不情願地抬起頭來:
「我剛剛在看我腳上的傷口,
沒聽到妳說話嘛!」

我本來已經不太高興了,一聽到這句話更是火冒三丈!
這明明是一個爛藉口,因為剛剛車上再安靜不過,
依照我三次說話的音量,除非是個聾子,
否則絕對不可能「沒聽見」。

於是,我勉強壓抑心頭怒氣,說道:
「好吧!算妳沒聽見好了。
但等一下妳如果跟我講話我沒回答,
也是因為我『不小心沒聽見』喔!」

女兒聽出我話中有話,「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的意味明顯,
便哭了起來:「好啦!對不起啦!下次妳跟我講話時,我不會不理妳了!」

我正準備曉以大義時,剛好車子已到目的地,我便先下車。
女兒立刻靠過來,伸手握住我:
「媽媽!牽我!」

其實我心裡還是有點不高興,
不過我一向秉持的處罰原則就是,
孩子已經主動道歉認錯,我便立刻「既往不咎」,
不要讓自己的情緒破壞接下來的氣氛。
於是,我依她的話「牽」著她往餐廳走去。

不料,就在這時,女兒竟又一把眼淚、一把鼻涕拉住我,
一邊哭一邊說:「妳『牽』我!我要妳『牽』我!」

我覺得莫名其妙,一邊走一邊回答:
「有啊!我已經『牽』妳了啊!」
沒想到女兒仍邊哭邊跺腳、停在路邊口齒不清地喊:「不是,我要妳『牽』我!」

我簡直一頭霧水。
這時,旁邊的朋友小孩見狀便幫忙解釋:
「安安阿姨,桐桐是要妳『親』她,不是『牽』她啦!」

我低頭一看,果然看到女兒一臉的眼淚鼻涕,
卻眼神堅定地把頭仰得高高的,
等著要我「親」她。

我被突如其來的「索吻」給弄傻了!
看她那委屈、倔強又一臉堅持要我親她的表情,
實在很好笑。

於是我雖然心裡仍然有點生氣,
但還是順從她意地彎下腰、
在她那濕漉漉的圓臉上用力親了一下。

事後,女兒滿臉眼淚、卻仍然「倔強索吻」的這件事,
一直留在我腦海裡。

直到那天錄完節目,我才恍然大悟,
女兒當時的索吻,
便是典型的「被責罵時,依然要確定媽媽還是愛我」的證明。
她想要知道,我在盛怒之下,是否依然愛她?

因此,她用「媽媽願不願意親我」這個辦法驗證。

在她小小的心眼裡,一定是這樣想的:
如果媽媽親了我,那麼表示媽媽雖然生氣,
但仍然愛我。
如果媽媽不肯親我,那麼她一定是因為我做了不好的事,
所以不愛我了!

想當然爾,這樣的拒絕對孩子來說,是很大的打擊:
她小小的腦袋可能會因此而覺得,
媽媽的愛,是有條件的!

 

~節錄自《父母最想知道的親子聊天術:陳安儀的窩心團,聊出好教養,聊到心坎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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